近日,宁都县严肃查处并通报了一起扶贫领域“为官不为”典型问题。
经查,2013年1月,县交通局向钓峰乡经管站拨付该乡东山下村岸田桥改造项目资金17.1万元。该乡经管站站长黄长生在拨付项目资金时,违反工作程序,直接用转账支票将17.1万元项目资金付给时任东山下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罗云保(另案处理),罗云保将该款贪污。黄长生对罗云保贪污项目资金问题负有失职渎职责任,2017年5月,宁都县监察局给予黄长生行政记过处分。
通报指出,在全县吹响脱贫攻坚总号角的同时,仍有少数基层党员干部存在责任心不强、执行力不足、缺乏担当精神、作风不实甚至乱作为等问题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强化责任担当,把精准扶贫、脱贫攻坚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,层层传导压力,层层压实“一岗双责”;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以身作则,带领党员干部撸起袖子加油干、扑下身子抓落实,同时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看好自己的门、管好自己的人。全体党员干部要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,自觉践行严深细实的工作作风,在脱贫攻坚战中做到马上就办、办就办好。(宁霁轩)